一. 心理咨询是以合约式的特殊的人际合作关系进行的。您诚实合作的态度及了解自己、改变自己的强烈意愿,对于咨询效果的好坏,扮演了非常重要的因素。
二. 咨询前请事先预约会谈时间。与咨询师协商彼此适合的时间进行咨询,可以避免您的时间浪费。
三. 在会谈时间确定后,请您准时赴约。准时赴约,不仅是对咨询师尊重的表现,也是您认真对待自己及自己的问题的标志。这也是咨询师判断您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的评价指标之一。有时,甚至可以预估您最后可能取得的效果。另外,因为心理咨询是以租用时间的方式提供服务的,即使您迟到,咨询师也将要求您按照约定的时间付费,不会轻易延长,您的迟到将给您带来诸多损失,所以务必遵守时间,通常在约定的时间之前5分钟左右到达比较合适。
四. 首次会谈没有特殊要求,并不要求做特别的准备,尽可能真实客观就可以了。心理咨询要求来访者在会谈中,尽可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,您可以做必要的隐瞒,比如,您可以使用化名、您可以隐瞒其他当事人的名字、您可以隐瞒自己的工作单位,咨询师会尊重您的隐私权。但您尽量不要做不必要的虚假陈述,比如,修改事情的真实经过、修改问题的客观性、修改自己与其他当事人的真实感受,等等,否则可能会妨碍咨询师对您的问题做出判断,直接影响到对您咨询效果。
五. 首次会谈,咨询师通常会先做一个结构化的工作,即,咨询师要讲清楚保密原则及其局限性,要对心理咨询的性质、工作方式以及咨询的流程等有关事宜向咨客做一介绍,让咨客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个比较清楚的了解。
六. 首次会谈,是心理咨询的初步评估阶段,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:
初步的诊断,需要判断是否有重症精神障碍,比如,精神分裂症、抑郁症、严重的神经症等,这种情况应该寻求药物治疗,通常不是心理咨询工作的范围;
确定来访者希望解决的问题的焦点和框架;
来访者“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?”如果适合接受心理咨询,“采用什么方式的心理咨询比较合适?”
七. 初步评估结束之后,咨询师将对您的问题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,这些判断包括诊断、严重性的初步评估、咨询的大致效果等。然后,咨询师将同您一起协商以下一些具体问题:
您是否打算接受心理咨询?
采用何种形式的心理咨询?
咨询的频度是怎样的(通常的咨询频度在每周1-5次,每次50-60分钟)?
什么时间进行咨询?
关于咨询费用、付费方式。
关于失约、迟到、意外、请假等情况的处理。
八. 通过上述的评估、判断与协商,就形成了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的一个咨询“协议”或者“合同”。这种协议或合同,通常是无形的,但是有效的,要求咨询师和咨客共同认真遵守。一旦协议形成,将意味着咨询师将陪同咨客一起走过咨客对于自我探索、自我发现、自我成长和超越的心理历程。
九. 在咨询协议生效后,您仍有权利在任何时刻终止咨询。您也可以将预约而尚未会谈的钟点转移给您指定的任何人。但我们要在此慎重提醒您,咨询过程中情绪有时会起伏剧烈,或短暂性的症状恶化,所以最好不要貿然做任何重大决定,如有重大决定最好和咨询师详细探讨后再进行。

青桐 最后编辑于 2009-02-18 11:08:45
要想改变对痛苦的态度,最好的方式就是:把所有发生在身上的事情看作是一次提升精神境界的历练机会。